彩礼钱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是无权要回去的,其他的费用属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合理之处,其要求返还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女方有权拒绝男方的无力要求。
你好,我想帮我朋友咨询一下。你好,我想帮我朋友咨询一下是这样的,我的这个朋友是二婚,2011年底结的这个第二次婚,现在他和他老公在闹离婚,当时他们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了女方2万块钱的彩礼,我这个朋友拿出来一万让他老公做生意了,然后另外一万她的脚丫子受伤了拿这个钱看病了,就因为她的脚受伤了,他老公就总以为看不好了就不想要她了或者也有其他的原因2人不能过了,现在男方起诉我朋友传票到我朋友娘家了要离婚,现在男方就是要求所有的费用都由我朋友来出,还有还给男方当年的2万元钱的彩礼钱,我这朋友为了看脚家里已经无力支撑哪有什么钱了,现在最主要的男方让女方支付所有的法律费用还有2万彩礼钱,就是当年的彩礼钱男方也拿出来做生意了,现在我们也没有证据说明当年他也在使用那部分钱,就是我们该怎么办啊,麻烦你们帮忙分析一下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