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深圳一间私人独资厂上班的,工作四个多月了,刚来的时候主管跟我们说做满3个月才可以辞工,在我做满3个月我就跟主管说辞工了,一直没有批,一个多月过去了,真的不想做了,想过自离可是又放不下每天加班加点的2000多元的血汗钱。
想请问下,厂方没有跟我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只签订了一份入厂须知的情况下,我能否以厂方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买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退回我在押的工资吗?解除劳动关系书应该怎么写,怎么交给厂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