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他去世了,但是他没有妻子,因为都已经离婚了,另外,他有三个儿子,两个是前妻生的,一个是与未婚女子生的,并且他生前没有立下任何遗嘱,请问他的财产将如何分配?是三人平分吗?还是说会考虑他私生子年幼会多分一点呢?
还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位朋友是香港人,但是他在内地和香港都有房产和资金,他的财产是分别按香港法律和中国法律分配?还是直接按香港法律分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