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警队的调节行为是没有法律强制力的,对你没有保护,你应该到法院起诉要求调解赔偿,法院的调解具有强制力,对方无权反悔。
6月17日出的事故,我开车绿灯直行撞到闯红灯电瓶车,现场没有摄像头。
对方现在已经出院了,医药费由我垫付,我按照实际情况陈述事实,被撞者陈述事实为我闯红灯超速撞到她,现在事实陈述不同,现场又没有监控,交警目前只提供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然后让我们去法院解决,我的车子是全险,现在伤者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请问我是否可以主动承担全责,现在必须去法院解决还是可以在交警队调解我主动承担全责,主动承担会不会影响保险公司理赔?现在没有证据没有目击者,两份不同的事故陈述,请问法院会怎样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