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38142什么是编号?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有一个女性朋友跟他男朋友结婚了刚一年,只摆了酒席,没有领证,也没有小孩,现在因为某些问题两人要分开,结婚时男方给了女方5万块彩礼钱,还买了一些首饰,钱和首饰男方都是在婚前给的,钱和买首饰的发票也在女方手中,现在两人想离开,财产如何分割,女方需要把首饰和5万块钱分给男方吗?怎么样才能使女方不受到伤害,钱和首饰也不用退还给男方?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7-0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7-04 11:14
吴君瑜
未进行结婚登记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张留安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937972431
积分:6776
]
回答时间:2012-07-04 11:18
张留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你说的情况,如果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会依法支持男方请求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