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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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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7997什么是编号?

电动车相撞

昨天我骑电动车带着小孩在大桥上靠右侧行驶,一个带着小孩的41岁妇女逆行贴着左侧与我相撞。

当时他就坐在地上,说碰着腿了,到医院拍片说骨头没事,要挂吊水给她500元,检查费都是我拿的。

交警来看说事故负她全责,今天她又给我打电话说要住院,我应该怎么做呢?

咨询者:fa374130安徽
[咨询时间:2012-07-0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7-03 19:12
魏国鹏
交警已经认定她承担全责了,你就没有赔偿的义务了,她住院的事情就和你无关了,你可以拒绝和其进行协调,此次事故和你无关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颜立权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770943241
积分:4269
]
回答时间:2012-07-03 19:55
颜立权
你可以拒绝和其进行协调,此次事故和你无关了。
曾祥锋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866722060
积分:7788
]
回答时间:2012-07-04 15:51
曾祥锋
你可以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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