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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房产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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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7935什么是编号?

共同房产的买卖

我与老公2010年结婚。我与老公2010年结婚老公2005年买的房并已经拿到产权证,肯定算他个人财产,他卖这个房子过户给别人的时候需要我签字同意才能过户吗?

如果我跟他离婚,没办法分一点。

但现在我跟他是夫妻呀,收入是共同的呀,卖房也是收入呀,把这个房卖掉算不算是我们共同收入呢?然后再离婚就可以分一半了。

是这样吗?

咨询者:fa374016重庆
[咨询时间:2012-07-03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7-03 13:35
魏国鹏
该房屋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卖掉了获得的金钱就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了,你依法可以获得一半的份额。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金贵仁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3650585709
积分:3560
]
回答时间:2012-07-03 14:47
金贵仁
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2-07-04 11:40
刘潮生
如没有约定的,一般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周德鸿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15978941168
积分:2202
]
回答时间:2012-07-06 13:33
周德鸿
属于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但你可以想办法使它成为共同财产。
崔宁宁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3617605206
积分:153
]
回答时间:2012-07-10 22:30
崔宁宁
房屋卖掉之后,款项分为两笔,一笔为结婚时房屋的价值归你老公所有;结婚之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可以依法进行分割,属于夫妻共同收入,你可以获得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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