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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诉讼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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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7897什么是编号?

关于行政诉讼咨询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经营一家木材加工点,办有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于2012年1月份到期,而林业部门称每年固定七八月份办理年检换证手续,从1月份至今我经营木材算不算无证经营。

因许可证被无照经营同行偷走交到林业派出所,自以为证件以为丢失,正在申请办理补办手续,不料林业部门以无证经营为由查封我木材经营点。

我可以对林业部门提起行政诉讼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咨询者:fa373966山西
[咨询时间:2012-07-0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7-03 10:54
魏国鹏
你的情况属于超期经营,不属于无照经营,你申请补办手续是正常的,不应该对你进行处罚,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对你的处罚决定,需要提供你的原来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证据即可。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曾祥锋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866722060
积分:7788
]
回答时间:2012-07-03 11:04
曾祥锋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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