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5岁,现在和父母住在一起,我原来居住在北京市东城区,是外祖母留下的老房,市房管局的房,2002年拆迁后我用拆迁款在北京通州买的房,因拆迁款不够,所以是贷款买的。
2008年我离婚,我个人无法承担贷款压力,把房卖了。
2010年我又结婚,现在是和母亲住在一起,还有弟弟,是80年代的老楼,仅50多平米,请问您,我这样的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