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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月中旬在这个公司开始干的,六月底只发了我五月份那几天的工资,六月的没发,六月中旬签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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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月中旬在这个公司开始干的,六月底只发了我五月份那几天的工资,六月的没发,六月中旬签了劳动合同

接上。接上我现在想跳槽了,给他们提前一个月打招呼辞职,到我八月份走的时候要是不给我八月份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像这种六月底 只发给我五月半个月的工资的做法,合法吗?请哪位大仙帮帮我。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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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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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曾祥锋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866722060
积分:7788
]
回答时间:2012-07-01 17:19
曾祥锋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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