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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不想继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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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7111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期满不想继续签.

我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合同期满了,不想继续签合同,请问我能不能得到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咨询者:fa373149广东
[咨询时间:2012-06-2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曾波律师
[地区:湖北-宜昌市
手机:13972020707
积分:26732
]
回答时间:2012-06-30 00:00
曾波
不能。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6-30 21:28
吴君瑜
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2-07-01 07:06
张勇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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