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骑自行车被电动车撞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己都没有看到,因为当时亲戚看过以后没有问题让签字(一切都是他们包办的),也没有说谁的责任大一些,小一些,至于钱(他们说不想追究那个孩子)刚好够用医疗费用,现在还是感觉伤口有点痛(腰部),怕以后留下后遗症。
1、可以去有关交管部门拿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嘛
2、可以依照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法追回自己的损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