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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限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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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6572什么是编号?

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限制条款

公司转让股份给员工(已经在工商登记备案),但是在转让协议中有如下约定: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六年内,若受让方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受让方对因持有及再转让本协议转让标的而产生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配股、股权转让收入或任何其他收益),仅享有按本协议实际支付的转让价款及其银行同期贷款利息部分,超出部分应归转让方所有或享有,转让方保留对超出部分的追偿权利。

请问这条款是否有效?

如果受让方离职,有什么办法享受到股东权益?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6-2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6-28 10:25
魏国鹏
该条款是依法生效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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