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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执行期间由于个别领导的过问,执行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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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6519什么是编号?

法院判决后执行期间由于个别领导的过问,执行受阻

我是沈阳和平区太原街汽配城业主,租赁房屋经营汽配销售,通常是一次性付完全年的房租,2007年4月一把大火将汽配城全部烧光,2007年5-12月因此无法继续经营,政府已经给房主对财产的损失给予了补偿和赔付,作为租赁者我请求房主退回租金遭到拒绝,我们 法律程序并胜诉,在执行的时候因房东求情区政法委书记(正、付不详),使我们的执行遭到阻碍,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杜女士...辽宁
[咨询时间:2012-06-27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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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6-27 21:27
魏国鹏
个别领导无权干涉法院办案,你应该到上级法院反映情况,要求个别领导停止干涉案件的正常执行。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6-28 15:01
赵井燕
建议去沈阳中级法院执行局申诉,请求督办或提级执行,以维护你的合法民事权益。
源朝君律师
[地区:辽宁-阜新市
手机:15141825567
积分:6203
]
回答时间:2012-06-29 10:30
源朝君
可到上一级法院要求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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