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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相撞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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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6271什么是编号?

电动自行车相撞赔偿问题

今早上班因逆道行驶与另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我们双方走得都是机动车道,对方的手指有点小伤,本人是腿部有点擦伤。

双方的车辆都有损坏,车辆被拖至交警部,那边开了事故认定书,我这边是主要责任人。

然后建议我们私下自己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对方要求赔偿2000元的营养费。

这样合理吗?

咨询者:fa372065安徽
[咨询时间:2012-06-2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曾祥锋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866722060
积分:7788
]
回答时间:2012-06-26 20:04
曾祥锋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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