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离职不属于不良记录,不会计入你的档案的,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求离职,否则对你以后就职是有影响的。
您好!我是应届毕业生,在安徽一家外企签订了2个月的实习合同(工作是经理助理),因为一些原因,我想立即离职,但是按程序走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一共实习了10天)。
公司说旷工3天就算无故离职,到时候档案会有不良记录,并且不给开具离职证明,对以后找工作有影响。
问题是,我的档案毕业时转回老家的人事局了,没有转入公司,也没有和公司签三方协议,而且,我以后不会再做助理这个工作,会找本专业的工作。
我想请问:我这种情况,我的人事档案上会有不良记录么?公司的人事部门会把无故离职邮寄到我老家的人事局吗?在安徽人事局会有不良记录吗?我找新工作的时候,不会谈及这段实习经历,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会对我的新工作有影响吗(仍然会在安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