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在哈市交医保10年2011年单位破产将养老保险转回到牡丹江,医疗保险只能撤销。
牡丹江办理医保只能从0开始我想原来的保龄是否能衔接上 咨询过工作人员告知只是保管好以前交保的凭据国家没有说法。
请问我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