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跟别人合伙开了一个小作坊,因他在哪工作时脚受了伤。
让我去他们的小作坊去(无偿)帮忙,在干活时我的右手没被机器挤伤,右手食指没了,虎口撕裂,拇指关节损坏。
大约可以定为6-7级伤残.麻烦请教大家像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