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我在四月末进了一家公司,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然后到六月初的时候,我提前跟老板说了离职。
四月份我上班5天,到五月发工资的时候,老板说上个月工作低于七天的工资延到下个月结算。
我们公司发公司是在每个月的15号,现在都那么久了,相当于四月的几天,五月和六月的几天一分工资都没拿到。
在我任职的时候也有这个情况出现,离职的都要上门去讨他才会给。
我就纳了闷了,我们都有工资卡,为什么非得让我们上门去讨?我请假一天算上车费也得花100多。
所以咨询给位如何才能让老板把钱打我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