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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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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5457什么是编号?

夫妻离婚问题

我与老公感情不和,如果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财产平分。

我们有一个四岁的儿子,我应该怎么办啊?

咨询者:fa370962广东
[咨询时间:2012-06-2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秦林蒿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5220115488
积分:2503
]
回答时间:2012-06-22 14:41
秦林蒿
你好,双方首先可以协商登记离婚,协商内容包括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共同财产如何分配等问题。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起诉离婚,如果你作为原告起诉,则需去你先生户口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 法院会依法判决分配双方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如一方存有过错,另一方可要求适当少分或不分给他,孩子抚养权一般判给跟谁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同时可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2-06-23 08:23
张勇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5,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6.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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