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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施工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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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5364什么是编号?

建筑工地施工受伤

我爸在建筑工地上,被别人操作失误的升降机压伤,导致锁骨骨折,肺出血,胸腔也有一根骨头断了,还有一处,现在老板说是有人寿保险的,但是现在差不多3个星期了,欠费6000多,还在医院治疗,但是因为欠费太多,医院给停药了,向老板要钱,一直拖欠不给。

我想这个情况下,我有法律的保护吗?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保险了,说保险也就是老板的一面之词,从住院到现在也没有去什么工伤鉴定什么的人过来过,是不是需要我要去劳动局声请工伤鉴定什么的?如果要,我要收集些什么材料证据?老板他要赔偿我爸的哪些费用?

咨询者:fa370833浙江
[咨询时间:2012-06-21
悬赏分:
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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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6-21 22:23
魏国鹏
你爸爸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没有保险的话,由老板个人承担对你爸爸的赔偿责任,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老板需要赔偿你爸爸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残疾赔偿金总计约50万元左右。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6-21 22:27
刘子若
如果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构成工伤,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时间内申报工伤。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能减少,应当全部照发。工伤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你辞职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你们应当到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情和伤残鉴定,协商不成时,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民事赔偿。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黄雅俊律师
[地区:浙江-温州市
手机:13456024923
积分:56
]
回答时间:2012-06-21 23:24
黄雅俊
一般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可以提起赔偿之诉
伊亚林律师
[地区:浙江-台州市
手机:13989633513
积分:5456
]
回答时间:2012-06-22 08:23
伊亚林
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没有保险的话,由老板个人承担,去当地劳动局办理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2-06-23 06:26
吴健弘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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