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规定:有煤乡镇主要领导每月下井2次,分管煤炭领导每月下井5次,挂矿领导每月下井1次。
若下井次数不足或不下将受到通报批评、问责、辞职。
这些领导都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也没有执法证。
这样的规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