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行政处罚 > 

有煤乡镇领导下井1--5次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34916什么是编号?

有煤乡镇领导下井1--5次

某县规定:有煤乡镇主要领导每月下井2次,分管煤炭领导每月下井5次,挂矿领导每月下井1次。

若下井次数不足或不下将受到通报批评、问责、辞职。

这些领导都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也没有执法证。

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咨询者:fa370260云南
[咨询时间:2012-06-20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白清忠律师
[地区:陕西-汉中市
手机:13992685012
积分:3087
]
回答时间:2012-06-20 10:07
白清忠
这样规定主要是要求各位领导重视煤矿安全。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