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总的一个朋友因临时困难从财务借支10000元,并写了借款单(老总签字),上面写着一个星期内还款,但到现在都一个半月了啊,至今未还,现在打电话都不接了啊,请问一下,像这样的事情、金额我们能否到公安局立案啊?或者还有什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