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其他 > 

参团旅游在酒店被抢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34405什么是编号?

参团旅游在酒店被抢

参团旅游时在酒店被抢,还有一人被捅伤,酒店跟旅行团应付扫描责任啊?

咨询者:fa369577广西
[咨询时间:2012-06-1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雪术律师
[地区:江西-宜春市
手机:13507958548
积分:728
]
回答时间:2012-06-18 09:27
张雪术
根据侵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中酒店是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旅行社是作为旅游活动的组织者,本案是由第三人的抢劫行为造成的损害,如果说酒店和旅行团如果有疏忽大意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那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李波律师
[地区:广西-柳州市
手机:13407870203
积分:1188
]
回答时间:2012-06-18 13:04
李波
你好,可以要求酒店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