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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是否天经地义?两年前三个月的工资不知法律是否还能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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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4228什么是编号?

欠债还钱,是否天经地义?两年前三个月的工资不知法律是否还能够保护?

两年前,我在一烧烤店打工,因中途一朋友叫我去他那,我心头一发热就决定去,可老板不给工资,不放我走。

但我意已决,没要工资就走了。但我意已决,没要工资就走了现在想想又觉得老板不给工资没理,又想要回自己已前的工资,但苦于没有合同书等书面证据,但有人证,不知还能否追回工资?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6-1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钟桂明律师
[地区:江西-赣州市
手机:15979743111
积分:2004
]
回答时间:2012-06-17 15:48
钟桂明
比较困难,一是可能存在时效问题,二是你没有任何书面证据。
钟桂明律师于 2012-06-17 15:4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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