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和我方说责任认定为他方负事故主要责任,我放次要责任后双方签字。
(因他方是公交车有乘客受伤,我方驾驶员受伤。所以交警说各管各的,人伤和修车费等)交警口头说的。因为他们有保险。我方是自己花钱。
因我方是无证无照驾驶,交警都知道。
现他方又起诉要我方赔偿伤员医药费伤残费等,说是交强险12万内要我方来出。
问:交警有没有欺骗我方没说清点什么?还是欺负我方不懂法忽悠我放签字。
我方要赔偿吗?是多少%?
交警当时不是说结案了吗现在怎么又起诉我方了啊????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