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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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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4037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交警和我方说责任认定为他方负事故主要责任,我放次要责任后双方签字。

(因他方是公交车有乘客受伤,我方驾驶员受伤。所以交警说各管各的,人伤和修车费等)交警口头说的。因为他们有保险。我方是自己花钱。

因我方是无证无照驾驶,交警都知道。

现他方又起诉要我方赔偿伤员医药费伤残费等,说是交强险12万内要我方来出。

问:交警有没有欺骗我方没说清点什么?还是欺负我方不懂法忽悠我放签字。

我方要赔偿吗?是多少%?

交警当时不是说结案了吗现在怎么又起诉我方了啊????不懂

咨询者:fa369171江苏
[咨询时间:201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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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最佳答案

赖智欣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5914194443
积分:378
]
回答时间:2012-06-16 15:48
赖智欣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责任,因为是主次责任,即对方可以向你主张损失,你也同样可以向对方主张责任,若损失相等则可以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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