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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有二奶,老婆和孩子想独吞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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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3659什么是编号?

外面有二奶,老婆和孩子想独吞家产

在外面有二奶,二奶有7个月孩子,现老婆不离婚,逼老公签字,家产全部给现在老婆和孩子,但是现在老公还有外债十几万,请问,这个合法吗?二奶的孩子可以得到家产吗?

请大家帮帮忙,可以联系我帮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电话15651632058

我是帮二叔咨询的。

咨询者:a6488937...江苏
[咨询时间:2012-06-1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6-14 21:49
魏国鹏
不合法,共同财产和债务应该各自承担一半。二奶的孩子无权分到家产。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伊亚林律师
[地区:浙江-台州市
手机:13989633513
积分:5456
]
回答时间:2012-06-14 21:56
伊亚林
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和债务应该各自承担一半,二奶孩子想得到家产较困难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0
]
回答时间:2012-06-15 00:31
刘建平
孩子应当得到抚养的。
张磊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05150072
积分:2542
]
回答时间:2012-06-15 17:05
张磊
《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男方签署赠与协议并完成变更登记,除非能证明该协议签订中有欺诈或胁迫,协议有效。在协商过程中没有是否合法一说,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并不损害他人利益,法律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财产和债务在依法各自承担一半的基础上考虑具体情况有所倾斜。

离婚分割家产是夫妻双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与任意孩子均无关,但是孩子的抚养要得到保障。婚姻法25条明文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其生父母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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