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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告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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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314什么是编号?

是否可以告胁迫

债权人死后,其家属找到债务人家中又新签订了一份欠条,内容将债权人的名字改成了其家属的名字,债权人后来认为这因算是在胁迫情况下写的,因为其家属来时还带了其他几个人,并且后一张欠条的内容全是按其家属事先准备好写好的纸条所重新写的(其家属事先写的那张字条目前在债务人手中),所以不能生效,请问各位专家这该怎么裁定呢,是否可以告胁迫?

咨询者:fa122629上海
[咨询时间:201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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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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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李春华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5970440151
积分:4271
]
回答时间:2010-06-13 13:30
李春华
如果欠条没有超出原先的债权范围,应该有效。
戴长洪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311003088
积分:1669
]
回答时间:2010-06-13 13:55
戴长洪
本案债权人死后其对外债权应作为遗产处理,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不能简单的将债权人改成其家属中的某个人。因此,其他法定继承人可以主张上述修改的欠条无效。但对于债务人而言,只要不存在重复承担债务问题本案应不构成胁迫。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6-13 14:29
魏国鹏
不属于胁迫行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06-13 15:10
田国军
你好!本案债权人死后其对外债权为死者的部分,应作为遗产处理,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因此,其他法定继承人可以主张修改的欠条无效。但对于债务人而言,只要不存在重复承担债务问题本案不构成胁迫。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6-13 21:17
杨汉卿
如果欠条未超出原先的债务,并且未重复计算,此欠条应该有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14 21:41
郭军
不属于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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