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78年入学时没有学位条例1982年毕业时颁布学位条例。
因补考不授予学士学位,
当时多次找学校,不予解决,1999年上述当地法院,因时效过期,被驳回。
最近找教育部学位办,他们回答是:当时那么定的不能解决。
请问专家怎样解决。请问专家怎样解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时效过期怎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