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一家快递公司上班,在职期间每月扣200块钱押金,直到扣够1000元为止,当时上班的时候说是若离职必须是提出离职后的一个月才能离岗,押金在离职后的三个月退还,我的问题就是我交出辞职信的一周内离开了岗位,请问快递公司有权扣我的押金吗?我该怎么用法律的武器保障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