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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叫养妹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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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2392什么是编号?

能不叫养妹妹的孩子?

能否收养妹妹的孩子?

咨询者:fa366956重庆
[咨询时间:2012-06-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于伏海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
积分:2944
]
回答时间:2012-06-10 06:31
于伏海
你好,可以收养的。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伊亚林律师
[地区:浙江-台州市
手机:13989633513
积分:5456
]
回答时间:2012-06-10 06:50
伊亚林
你好,符合收养条件,可以收养的,谢谢
徐翠律师
[地区:重庆-渝北区
手机:15215167577
积分:389
]
回答时间:2012-06-11 09:28
徐翠
答复:可以的。但需要办理相关手续。1521516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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