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自建房一栋,产权归母亲(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母亲的),现在我大哥和大嫂已离婚,是由法院判决的,当时同财产一同判决,并已对现.现在大嫂找到从前建房时的材料单据,上面的签收人是我大哥,现在大嫂以此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说是大哥的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这种情况有什么说细的法律法规,请大家给点专业的意见,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