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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223什么是编号?

更名咨询

我已向当地派出所提交所有证件,现在必须让我从档案所在地所开具的证明信上,标注原名某某某,现更正成某某某,但是档案地拒绝给于标注,导致我的申请无法继续,我想请问这个条文是否存在?

咨询者:fa122439天津
[咨询时间:2010-06-1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11 13:30
郭军
你好!


你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郭军律师于 2010-06-11 13:5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6-11 13:44
殷国丰
派出所的要求是违法的,你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06-11 15:01
田国军
你好,派出所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依法向该上级机关反映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田晓峰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90176465
积分:2373
]
回答时间:2010-06-11 16:10
田晓峰
更名是公民的权利,任何单位,个人不能附加条件加以阻挠。协商不成可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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