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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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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2106什么是编号?

子女抚养

您好,

我是帮我朋友问的,他们夫妻离婚协商好男方抚养女儿,女方不给抚养费,这样符合法律不呢?

咨询者:fa366486四川
[咨询时间:2012-06-08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伊亚林律师
[地区:浙江-台州市
手机:13989633513
积分:5456
]
回答时间:2012-06-08 14:10
伊亚林
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若单方愿意一个人抚养,也没说不行。

回答

4
周琦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5640565559
积分:4267
]
回答时间:2012-06-08 13:49
周琦
可想向法院起诉,申请执行。
张文生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8901083381
积分:119
]
回答时间:2012-06-08 14:11
张文生
应该按协议办理。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2-06-08 14:48
岳建民
如果是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法律并不禁止。
何青超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708185965
积分:974
]
回答时间:2012-06-08 15:12
何青超
女方做法不合法。可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到孩子成年还有很多年,不起诉,一个人抚养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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