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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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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2048什么是编号?

离婚析产

请问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关于共同房地产法院一般会做出什么样判决/。

咨询者:fa366385江苏
[咨询时间:2012-06-0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6-08 09:31
魏国鹏
法院会判决共同的房产一人享有一般的份额,对房屋进行这家,房子给其中一方,要房子的一方将房屋价款的一半支付给对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磊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05150072
积分:2542
]
回答时间:2012-06-11 15:12
张磊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规定:“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房屋价值的认定一般由双方协商处理,法院可能要求双方各自报价等。如果实在无法协商一致,则由相应的鉴定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鉴定后再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均不要求得到房产所有权,可能会对房产进行拍卖后分割金钱。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0
]
回答时间:2012-06-11 23:14
刘建平
共同财产一般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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