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
我现在在网上查到工厂少交了我2006年的社保,要求工厂补交,厂方不补,我应当怎么办?我在2005年离开工厂,在这之前也少交了2002,2003年的社保,可以追究厂方吗?时间太久,现只有人证和银行工资入账记录,没有其它的证明啦.(银行工资入账记录现在还不知可不可以查到,没有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