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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合开公司的股份约定,麻烦看下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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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1680什么是编号?

夫妻对合开公司的股份约定,麻烦看下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男方: 女方: 夫妻双方在注册成立xxxxxxx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男方占股30%,女方占股40%,第三方(女方父亲)占股30%。

由于双方无可支配财产,故500万资金均由第三方亲情支付,作为对女儿的家庭事业支持。

在此双方友好协议,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公司收益为夫妻二人所有,若夫妻离婚,男方愿意放弃对xxxxxxxxx有限公司所持的30%股份的支配权,不能进行转让出售,自愿将30%股份无偿转让给女方。

以上约定均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以上约定均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签字 不去公正有效吗?

咨询者:fa365923安徽
[咨询时间:2012-06-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6-06 21:27
魏国鹏
该协议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有效的,不需进行公证。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曾祥锋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866722060
积分:7788
]
回答时间:2012-06-07 11:32
曾祥锋
可以有效
宋晓琼律师
[地区:安徽-马鞍山市
手机:18055563305
积分:5000
]
回答时间:2012-06-07 14:59
宋晓琼
该协议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有效的,不需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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