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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1503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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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佣员工突然疾病死了请问我有无责任。

咨询者:fa365666浙江
[咨询时间:20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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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周琦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5640565559
积分:4267
]
回答时间:2012-06-06 10:35
周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作保险待遇。
唐舒婓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067830180
积分:276
]
回答时间:2012-06-06 15:36
唐舒婓
你好,属于工伤。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2-06-07 07:06
吴健弘
需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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