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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1330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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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老公离婚2年了,当初女儿是归我抚养但是是跟他姓,可是现在我想把女儿改跟我姓。

上个月给他说过他同意,可现在他又不同意了,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365416四川
[咨询时间:2012-06-0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周琦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5640565559
积分:4267
]
回答时间:2012-06-05 15:12
周琦
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
因此,您要想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双方协商同意。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也指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征得对方同意后,出具书面证明,然后到孩子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姓名。
何青超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708185965
积分:974
]
回答时间:2012-06-05 17:38
何青超
须书面同意。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2-06-06 08:51
喻远军
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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