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劳动合同里没有写明业绩完不成要扣钱这个规定。
只是注明了月薪多少而已。只是注明了月薪多少而已但工作后又出了个文件,写明规定的业绩,完不成要扣钱。
请问这样有没有触犯劳动法?我可以马上要求其赔偿并马上离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