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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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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059什么是编号?

养老医疗

我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用一直是我自己全额交纳的,去年应聘一单位并签合同,单位以“档案末转入单位指定人才市场”为由,只给我报销部分养老保险费用而拒绝报销医疗保险费用,单位此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我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报销2009年医疗保险费用,和报销2010.1---2.01.6年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非常感激,谢谢!

咨询者:fa121859陕西
[咨询时间:2010-06-08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6-08 15:46
魏国鹏
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交纳全部社会保险费用,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3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06-08 15:51
李春珍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06-08 16:27
田国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交纳全部社会保险费用,单位拒不缴纳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6-08 18:55
吴京京
无依据,可以要求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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