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华农村的,我家的房子80平米左右和叔叔家的房子60平米左右(闲置并已经分给他的两个儿子)是连在一起的,叔叔家的房子半包围着我家的房子,这些都是30,40年代的老房子。
现在想拆掉重建,如果不把叔叔家的宅基地并过来建设的话,面积会很小。
现在叔叔的意思是要求我们出钱买,而且出价还挺高的。
对于农村的一户一宅制,宅基地不能转让,转让之后就不能再批宅基地的这个政策都有所听说,但是不能很好的运用,各位律师,请指点我怎么样才能让叔叔家的宅基地转到我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