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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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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0437什么是编号?

不定时

与公司签定的是不定时工作合同,但工作性质是每天8.30上班,无下班时间,而且每周工作6天,还要经常上早班,

咨询者:fa364310湖北
[咨询时间:2012-06-0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6-02 05:53
魏国鹏
不定时工资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超过的部分,应该按照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许文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827115946
积分:163
]
回答时间:2012-06-04 10:37
许文
不符合不定时工作制的要求,应当认为为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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