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要求你方将剩余首付18万先交给他,他们才去办理过户,这种要求就是违法的,你有权拒绝他的要求,提起诉讼,你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卖方的行为属于违约。
4月我们与卖方通过中介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我方交订金2万,过户完成交首付款18万,共计20万,贷款42万由银行放款到房东账户。 我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安照合同约定将订金交给卖方。
现在卖方无赖,要求我方将剩余首付18万先交给他,他们才去办理过户,我方处于资金安全考虑未答应。
现在中介提出一个方案:卖方进行委托公证, 公证后过户手续由中介全权代办,在公证办完后我方就付18万给房东首付。
请问这样做存在什么风险?如果我方不答应卖方的要求,提起诉讼是否会得到支持?(我方已交中介费1万多,定金2万,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房价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