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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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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003什么是编号?

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11.第一期土地承包经营时间是1980——1995年为期15年;第二期土地承包经营时间是1995年开始30—50年不变,本县规定是50年不变,土地互换承包经营时间为1989年,现在还是以双方互换之后的土地来耕种,我家跟她互换后的土地是否也是土地承包经营时间是1995年开始30—50年不变.还是从1980年开始计算的。

咨询者:luoxin19...广东
[咨询时间:2010-06-0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6-07 11:14
吴京京
从95年开始算。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6-07 11:25
魏国鹏
应该按照1995年开始计算剩余期限。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10 21:53
郭军
你好!


按照1995年开始计算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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