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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执行不到位,可否向上级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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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9339什么是编号?

基层法院执行不到位,可否向上级法院提出

公民在民事诉讼中,因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没有到位,可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法律上有哪些具体规定?请大律师给予详细解答。

谢谢。

咨询者:fa362887上海
[咨询时间:2012-05-29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29 10:00
魏国鹏
因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没有到位,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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