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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分割财产和孩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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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9074什么是编号?

新婚姻法关于分割财产和孩子抚养

现任丈夫和我经常遭受他前妻以2岁小孩为借口索取费用,离婚前前妻分得所有家具和20万,他们协议20万孩子抚养费用一次性付清。

可后来,前妻一直以孩子为借口哭闹索取费用,,要求我们给孩子找学校各种要求。

请问这种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孩子的书面协议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补充说明:
是否可以拒绝再给予支付前妻孩子的一切费用。如果提起上诉,我有胜诉的希望吗?
咨询者:fa362538天津
[咨询时间:2012-05-28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2-05-28 10:40
岳建民
可以。如果实际支出远远超出了20万元,则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和数额,即追加支付抚养费。
李春华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5970440151
积分:4271
]
回答时间:2012-05-28 10:44
李春华
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也不违法,则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2-05-29 08:02
齐志龙
建议协商解决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2-05-29 21:00
邹高飞
该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2-05-30 21:42
张鹏
法律允许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但如对方能够证明抚养费确实不足以维持孩子必要性开支,可要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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