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从今年起,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该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对提前退休人员的补贴收入如何纳税进行规范。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单位内部退养、买断工龄的分流在职员工并不在新规定适用范围内。
律师您好:
我集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的工厂由于落后产能政策性关闭,当地的员工买断工龄所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如缴纳,如何计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当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