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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宅基地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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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8855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宅基地的分割

你好,

女方从外村嫁入,户口落入该村,育有一子,一家三口入城打工,现决定离婚。

男方要求女方抚养孩子,且认为村里的宅基地没有女方及孩子的份。

请问,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有哪些去向?而宅基地应该怎么分割?

谢谢!

咨询者:fa362241陕西
[咨询时间:2012-05-2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05-27 10:13
殷国丰
宅基地不属于分割范围。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5-27 17:22
刘子若
女方离婚后,户口可以继续保留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不向外迁出。如果户口分立的,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许正文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5829339698
积分:1245
]
回答时间:2012-05-28 15:52
许正文
离婚后户口可以留在原村组,至于宅基地不能单独进行分割,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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