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女方从外村嫁入,户口落入该村,育有一子,一家三口入城打工,现决定离婚。
男方要求女方抚养孩子,且认为村里的宅基地没有女方及孩子的份。
请问,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有哪些去向?而宅基地应该怎么分割?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