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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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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8739什么是编号?

离婚债务分割

男方自愿到女方家做上门女婿,婚后对家庭和小孩一直不尽责也不肯离婚,离婚的话则要求分割女方婚前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升值部分和还贷部分.

请问:女方在怀孕/生育/坐月期间,男方没对女方和小孩没尽过责任,也没花过一分钱,在这期间女方跟自家里的姐妹借的钱用于生活开支和还房贷,离婚的话这是同共债务吗?男方是否要承担一半的还债义务?另:跟自家姐妹借的钱,这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补充说明:
借钱用于生活开支和还房贷的这些钱,是否需要消费清单或票据,打官司的话只有借条这样可以吗?另:有对方亲口承认没负责任何费用,全部由我个人负担和借债的通话录音在法庭上这是否足够呢?
咨询者:fa362091广东
[咨询时间:2012-05-26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李春华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5970440151
积分:4271
]
回答时间:2012-05-26 17:42
李春华
男方可以要求分割女方婚前贷款购买房屋的婚后升值部分和还贷部分;借钱用于生活开支和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跟自家姐妹借的钱,只要是真实的,当然有法律效力。
深圳律师,法学硕士,执业南昌,主办刑辩、人身损害、房地产、公司法务、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等案。

回答

1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2-05-27 15:33
李翠英
属于共同债务。是的。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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